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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享系列-我身上有芒果渣,但你卻是個人渣!?】

這則新聞說,有一個賣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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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享系列-我身上有芒果渣,但你卻是個人渣!?】

這則新聞說,有一個賣芒果的爺爺好心送一個路人(為方便表示,以下稱呼他為渣男?)芒果,卻被渣男拿芒果攻擊,砸的全身都是芒果渣外,渣男更趁亂捲走了兩顆芒果,渣男的行為在法律上會怎麼被判處,爺爺可以怎麼做呢?

首先,針對「渣男拿芒果攻擊爺爺」的行為,在法律上渣男可能會構成兩條罪
1、 傷害罪
如果今天,爺爺因為渣男的芒果攻擊,導致身體受有損害(謝律師覺得難度頗高,如果今天換成榴槤或椰子可能就不一樣了),爺爺就可以去醫院驗傷並且對渣男提起傷害罪。
2、 加重公然侮辱罪
這條法規謝律師個人覺得成立機率極高,依照法律規定,渣男的行為等於以「砸芒果這個行為,羞辱爺爺的人格」,過往法院也有砸蛋糕成罪的例子(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上易字第1045號),因此渣男砸芒果的行為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的機率應該不低。

另外,針對「渣男趁亂幹走芒果」的行為,雖然新聞內容是寫偷走芒果逃走拉,但謝律師認為,渣男是以砸芒果的行為讓爺爺一時反應不過來,再趁爺爺這一瞬間的恍惚,捲走芒果逃跑,實務上應該是成立搶奪罪而非竊盜罪,因此新聞內文雖寫偷,但爺爺應該要提告渣男搶奪罪比較適當。

謝律師覺得,人生在世與人相處最重要的莫過於「尊重」這兩個字,如果不懂得尊重,肆意羞辱他人,做出這樣行為的人,稱呼他一聲「渣哥(姊)」似乎也是頗為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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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們是謝俊傑律師與白丞哲律師,這個粉專除了跟大家分享我們平常無聊的生活外,針對有趣的時事新聞也會分析一下其中的法律問題以及相關處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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